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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子平賦集註》——梁湘润 2
责任编辑:(易德轩小编) 来源:(易学百家专题文章) 浏览次数:23次 更新日期:2025年3月15日 >> 进入社区

《子平賦集註》——梁湘润 2

  §玉照神應經

  001.四陽全立,定知難有陰尊。

  註:"四陽"為四柱干支皆屬陽,天干為甲、丙,戊、庚、壬,地支為子、寅、辰、午、

  申、戌,為人性格嚴謹察微,耿直忠信,但過於自信,不利女命。"陰尊"非是指母

  親,乃是主女人不能支配其主張,家權獨秉,須正印逢沖,始作剋母之論。

  002.陰覆全逢,不是陽尊老壽。

  註:"陰覆"為四柱干支皆屬陰,天干為乙、丁、己、癸、辛,地支為丑、卯、巳、未、

  酉、亥,為人性格內向沉靜,妻權高張,及壽不永。

  003.卦逢生氣天德合,世世長年。

  註:"卦"非是指八卦,乃是指三會"寅卯辰、巳午未、申酉戊、亥子丑",及三合"亥

  卯未、寅午戌,巳酉丑、申子辰"等均可稱之為"卦"。"生氣"乃是指四長生之位

  ,即是"寅、申、巳、亥",不分陰陽,甲乙木長生在"亥",丙丁火長生在"寅"

  ,庚辛金長生在"巳",壬癸水長生在"申"。天德合,即是指天德貴人坐在"寅、

  申、巳、亥"之一柱內,即是長壽吉祥。

  004.身命逢刑,返剋,而必須夭賤。

  註:身命即日柱地支逢三刑,曰逢刑。"丑、戌、未。寅、巳、申。子、卯"日干又遇月

  、時天干沖剋,主夭貧。

  005.時來破日,支凶而干見還輕。

  註:時柱與日柱對沖,則以地支沖為重,而天干沖者為輕。

  006.患難官災,遠近而自得失。

  註:"遠近",依四柱而分,年柱為1至15歲。月柱為16至30歲。日柱為31至45歲。時柱
《子平賦集註》——梁湘润 2
  為46至死亡。若歲運合上四煞,以合于何柱,以當時之年齡本運在何柱,同在一柱者

  凶,非在一柱者輕,隔一柱則更輕。

  如:戊子、壬戌、戊辰、辛酉(大運:己未、癸丑)

  此命例,26歲運歲遇"丑、戌、未"三刑會齊,會于月柱,26歲本運正在月柱,故曰

  重。若46歲本運已在時柱,縱遇三刑在月柱,則遠,故輕,餘類推。

  007.兩分交戰,識取尊卑。

  註:"兩分",二柱相沖,弱的一方本運為重。

  如:甲午、庚午、甲寅、乙丑。(年柱、月柱干沖支刑)

  年、月沖刑,甲強(黨多)庚弱,則禍應在月柱本運"庚"地。16至23歲。二柱相沖

  以尊、卑即強弱視定何位。

  008.三犯月胎,祖宗尤禍。

  註:唐代稱年柱為"胎"。胎字不是指清代所謂之"胎元、胎息"。三犯月胎,即是"月

  、日、時"三柱之地支,沖年柱地支。

  如:甲寅、壬申、戊申、庚申。

  此例雖為"六戊日遇庚申時"為"食神明旺"好格,以三申沖寅,也作禍延長親。

  009.丙、戊、丁、申,時連戌亥,道士僧人。

  註:"戌、亥"是"乾"卦之地支,"乾"代表"陽"或"男"命。男命(乾道)終止於

  "戌、亥"。如果男命"日、時"二地支為"戌、亥"或者是"亥、戌",為坐"天

  羅",乾道之極,主孤。尤以"丙、戊、丁、甲"四天干的男命為最重。

  如:甲子、丙寅、戊戌、癸亥

  此例為命帶"天羅"立孤,最宜修道。

  010.魁罡見其往來加臨,獄官屠訟。

  註:"魁罡"不是純以"庚辰、庚戌、壬辰、戊戌"四日之出生人之"魁罡格"。而是宋

  代以前重點為"辰"是"天罡"。"戌"是"地魁"。四柱地支如果是"辰、戌"多

  ,主上焉者為執法之獄吏,下焉者屠夫,指其性嚴少慈悲之心。

  如:壬戌、庚戌、庚戌、丙戌

  此例主武職督撫之權。

  011.寅申、庚申,商途吏人。

  註:"寅申、庚甲"即是"甲寅、庚申"。

  如:戊戌、甲寅、庚申、甲申

  此例為"身、財二停",主成功之商人,或財經官吏。

  012.子午逢之,他鄉外立。

  註:"子、午"逢之,即是地支為兩子、兩午。

  如:戊子、甲子、丙午、甲午

  大凡命造地支為二子、二午者,謂"子、午"雙包,主外鄉發跡。因地支為"子午雙

  包",則四柱必為全陽,主此人性格嚴謹察微,耿直忠信,但過於自信,易招小人之

  忌。

  013.癸、乙人加卯、酉,男女多有私情。

  註:"癸、乙"是陰水陰木,卯、酉是"東、西"門戶。水、木相生,地支又見沖,主風

  韻事多。

  如:癸酉、乙卯、癸酉、乙卯

  此例雖為鳳凰干支,亦主不吉。

  014.乙辛丁、巳卯酉,官事陰人,多有是非。

  註:乙、辛、丁皆陰干。乙祿在卯,辛祿在酉,丁祿在巳,若四柱全陰又有二柱為陰支旺

  位,則主計謀多而是非亦多。

  如:癸酉、丁巳、辛酉、辛卯

  此例有謀而多是非。

  015.干神支墓,須詳上下吉凶。

  註:四柱雖有"財、官、印、祿、馬、貴人",如果干支坐在"死、墓、絕"之地,也不

  主吉,不可一見"財、官、印..."等在四柱皆作吉論。

  如:辛卯、辛卯、甲申、癸酉

  此例雖為"官印雙清",以正官坐絕,亦不主貴。

  016.德合與吉干相逢,觀於遠近。

  註:"德合",即日干合他干,而他干上有"天、月德貴人",故稱吉干。

  "遠近",即是合于時干為最吉,合月、年則略差。

  如:??、?卯、己丑、甲?(月支卯,月貴在時干甲)

  甲?、?卯、己卯、??(月支卯,月貴在年干甲)

  雖是二卯貴人聚。甲、因在年吉不如上例。

  017.甲寅辛丑,定因官事刑凶。

  註:"甲寅"日"辛丑"月,一生多官非,若非"辛丑"月生而見"辛丑"運,此運程之

  中,是非亦多。若"辛丑"月見"辛丑"流年者凶。以"辛"是"甲"之正官,"丑"

  是辛金之墓庫,即是官星入墓者凶。

  018.癸未庚申,必為盜賊亡沒。

  註:癸未日庚申時輕,庚申日癸未運重,主盜賊之險。

  019.火逢盛土,見庚而生自途中。

  註:本經之"土"生旺依從"水"。盛土即是"子"、"辰",火逢盛土與火逢盛水其義

  相同,其原意排成甲子即是如:庚辰月、丙子日,天沖地合。庚辰月、丙辰日,天沖

  地刑。子、辰任何一支藏天干露出年、月,即年、月有"乙、戊、癸"干,即亡於他

  鄉。(附註:土之"生旺"應從"水"或"土",乃十分複煩之事,此句但以天沖地

  合(刑),即可論凶,生、旺之支但可參考,不可通用於其他命例,故凶則是真,亡

  於他鄉則未必,漂流異鄉則可信之。)

  020.戊己懼寅卯,休囚,而生大疾。

  註:此亦以戊己休囚從水,不從火,此言戊己日干,支全"亥、卯、未"者體弱,若行"

  亥、卯、未"三合運者,主疾。

  如:??、?卯、戊?、??(大運:?未。流年:?亥)

  不論在年、月、日、時支,或"亥卯未、未亥卯...."之順逆,均相同。若為"寅、

  卯、辰"亦相同。

  021.丙丁亥子,投於江水波濤。

  註:丙人行"子"運,或丁人行"亥"運,或丙丁人生於亥、子時,為江水波濤,並非指

  落水而亡,而是指"事業似江水波濤",或身染"水浮氣虛"之病症,此屬五行十干

  敗地,以下三節,其理皆同。

  022.巳午庚辛,男女病多心血。

  註:庚日干生人,大運至"午"、辛日干生人,大運至"巳",多主心臟病或血疾。按:

  此句不宜作"庚午日辛巳時",以三命通會註明"庚日辛巳時,辛為劫刃長生,丙合

  殺刃為權,主貴"。辛巳日,則無庚午時。

  023.甲申乙酉,小兒風病肝經。

  註:此句亦為甲日干行"申"運,乙日干行"酉"運,若在初運幼年見之,肝或神經性質

  之病。(附註:不可引用為甲申日乙酉時。因甲申日無乙酉時,或乙酉日甲申時,若

  非四柱俱絕,則為官煞混雜主下格,經文不可能只能引用半句,而半句無此甲子之論

  證。)

  024.辛卯庚寅,尤忌大人勞骨病。

  註:此句原在017.至018.節之中,應有十節,即十干各有一節,脫漏了八節,此處又後補

  上一節,此經缺漏甚多。以020.至023.節,火、土、木、水俱全,又脫漏了壬--辰戌

  、癸--丑未一節。按,"辛卯庚寅"皆以日柱對大運,或日、月二柱亦可同論。基於

  本經取"三限"之立論,不重視時柱,全經根本不提一字"格局"。吉、凶全以三限

  "運柱"刑、沖、合、會,論吉凶,為甚早期之經典,當在隋唐時代之作品,切勿用

  宋代以後之術語註解,其時尚無"食、傷、殺、梟"之名稱,故此經只可作重要之輔

  導,不可與子平法合於通用"詞義",因二者基本立義不同。

  025.門中有土,土金,而腰腳須沉。

  註:門者,"午"也。三命通會曰:子為帝座。午為端門。土金者,午支藏丁、己。己土

  也,即戊午日透己土,又有金在四柱。

  如:庚午、己卯、戊午、乙卯

  此即今日所論燥土不生金,反埋金,主腰足之疾。

  026.申巳雙加,遇刑,則臂肢有患。

  註:申、巳二支相遇作巳申合水,若再見"寅"字,即為"寅巳申"為三刑,故雙如為合

  ,見"寅"子則為"遇刑",此通用於四柱,臂肢難舉之疾。

  027.丙丁歲月,壬癸遇而眼目有疾。

  註:即丙丁年月,而見壬癸日時也。

  如:丙?、丁酉、壬?、癸卯

  丁?、丙午、癸?、丁巳

  028.甲乙若見庚辛,忌疾生於頭面。

  註:甲乙日干之人,四柱並見庚辛,或甲乙人值庚運辛年、或辛運庚年,主頭生疾病。

  029.水土同來寅卯,平生膈氣風痰,再入天罡小腸腹急。

  註:戊己壬癸日生人,支全寅、卯,或值寅運卯年、卯運寅年,主風痰。"天罡"即"辰"

  。再入天罡,即"寅卯"又再見"辰",乃三會東方木,全木之局于水土人,則腹疾

  之徵兆。

  030.東金西木,定生忤逆之男。

  如:甲子、丙寅、庚寅、戊寅

  此例"庚"金為"西",時支生於"寅"為東木,主子息緣薄。

  031.北丙南壬,必是波濤之客。

  如:壬子、壬子、癸未、戊午

  此例"癸"水為北,時支"午"火為南,主一生多調遷。

  032.壬多子丑,仕道須尊。

  如:壬子、壬子、壬子、辛丑

  此例為水旺之地,指有智慧才學,儒林所崇敬。

  033.戌亥連陰,家生盜賊。

  註:"連陰",指日主是陰干,而日時二支是"戌、亥"。

  如:甲戌、乙亥、己亥、甲戌

  此例主子息不佳。

  034.丑中立癸,甲見而釋教之人。

  註:甲是十天干之首,癸是十天干之尾。"丑"是十二月之支(一歲終末之地),"寅"

  又為"甲"之臨官,甲可視作"寅"。如此則為干、支,皆是首尾之地,主六親淡薄。

  035.乙犯天罡,陰人媒氏之女。甲乙同來寅卯,定出長髮師姑。

  註:"天罡"是"辰"。"乙"干只喜見"亥、卯、未"之三合木局,不喜見"寅、卯、

  辰"三會之木局。設若地支成"寅、卯、辰"三會木,天干又見"甲、乙"全有,則

  "木"太過旺盛,設若是女命主帶髮修行。

  如:癸卯、甲寅、乙卯、庚辰

  此例女命為獨身女。

  036.當生有虎,怕入寅卯。狼虎之傷,歲刑足病。

  註:"當生"即是日主。"虎"指白虎,"金"是也。以"庚"金絕於"寅","辛"金

  絕於"卯",故曰:怕入寅卯"。"狼虎之傷","虎"即是"寅",此為寅年之生

  肖為"虎"而作借寓之意,在此是指庚辛人入"寅、卯"運,主足有疾。

  037.雀逢天后,翅翼,而中道難安。

  註:"雀"是朱雀,指"丙"。"天后"是"壬"。"壬、丙"是對沖。水火對沖,一定

  要旺位對沖,"壬子"沖"丙午"即可,"壬午"沖"丙子"則不可。"翅翼"是指

  上下不一,也就是指只可"子"與"午"之水旺、火旺之地,其餘中間之"壬寅、丙

  辰、壬申、丙戌"等都不宜沖。

  如:丁巳、壬子、丙午、庚寅

  "壬、丙"旺位沖。

  如:戊辰、壬戌、丙子、甲午

  "壬、丙"中道難安。

  038.戊己朝仁,田宅,而瘡腫獄訟。

  註:"仁"是指"木",即"甲、乙、寅、卯","戊己"日干所生之人,大運入"甲、

  乙、寅、卯"運,主不吉。(此經戊己土之生旺,庫位是從水,不按從火之論)

  039.癸丁加於干位,鬼賊心血日常行。

  如:癸卯、丁巳、癸卯、丁巳

  此例天干兩見癸、丁沖,主心血之疾。

  040.青龍六合逢金,男女尊人之禍。

  註:"青龍",是指甲。

  如:丁巳、己酉、甲辰、癸酉

  此例"甲"日干,地支"辰、酉"合於金之地,主不利長親。

  041.太陰失路,多生婦女之憂愁。

  註:"太陰"是"辛"。"失路"指"辛"絕於"卯"。

  如:壬子、壬子、辛卯、辛卯

  此例辛日在時支坐絕逢絕,主多生女兒。

  042.天后狂情到魁罡,忌於身厄。

  註:"天后"是"壬"。"狂猜到魁罡"是指地支辰、戌多。

  如:戊戌、壬戌、壬辰、甲辰

  此例日干"壬",地支"辰、戌"多,主體弱。

  043.六癸還生,四柱旺相,鬼賊奔流,休囚腎病。

  註:六癸人,四柱地支全在"亥子"旺相之位,無"戊己辰戌丑未"者,吉命論。(此即

  俗稱所論之潤下格)。鬼賊:即是官殺,即日干水多但不在亥子旺地,反坐"巳、午

  ...."等衰地,(月支)又見官殺三、二成群(即土),則主腎病,按醫家五行水主

  腎。

  044.休囚十干墓死,而久病尋源。

  註:此乃此十干坐墓死各有一定之病疾,但前面所列出者只有甲、丁、戊、己、庚、辛、

  壬、癸八柱,缺乙、丙二種,乃是原經脫漏二節,至三十六節等所指,乃是一般性之

  運途,夾雜一超,非醫家五行,但論病症之兆,此處缺乙、丙二種。

  045.天月德雙加有合,而十分作福(原文脫一"天"字)。

  註:天月德貴人只取天干,"雙加"即天、月德共同為同一天干。此種"雙加"天月德貴

  人只有四組,但又分上吉、中吉。

  上吉:丑月"庚庚"又見雙"乙"六合,未月"甲甲"又見雙"己"六合。

  中吉:辰月"壬壬"見一天干丁、或地支又藏一丁,由於辰月無丁辰。

  戌月"丙丙"見一天干辛、或地支又藏一辛,由於戌月無辛戌。

  若要會齊天月德雙加又雙六合,另一干位必須取於支藏之天干,方可會齊,人命遇此

  為福壽齊眉之人。

  046.見陽干而貴士多昇,遇陰干而陰人財力。

  註:此即上一句之續,陰陽干者指日干。

  047.尊卑同視十二宮所主何神。

  註:神即"六神",但此經之年代,神字只指"財、官、印"。尊卑即是天干、地支,天

  干為尊、地支為卑。十二宮即"長生、沐浴、冠帶...."之十二差別位。全文之意為

  看日干對四柱地支,那一柱之十二宮為強為弱。由此再以五行論定之"財、官、印"

  各別在干支上比照十二宮,便知此"財官印"三種,何種為本命之主神。此即是後世

  "取格"之最早胚胎。

  048.三限詳見於四柱。

  註:年為初限,主1歲至25歲。月為中限,主25歲至50歲。日為末限,主50歲至死亡。

  049.鬼逢生旺,後生兮,貴氣崢嶸。

  註:鬼逢七殺,"後生"即是生時當令。全文即是七殺當月令,日干當時支之令,也就是

  今日之"日祿歸時"之"身殺二停"合併之語,主貴也。

  050.進退干支識辨兮,要明得失。

  註:干與支前數或後數,在一定正比之下,各有吉、凶之分,如前五為宅,後五為墓,前

  二辰為喪,後二辰為弔....等等。(附註:此經只說干支進退,要辨得失,並未按前

  一後一至前五後五之得失,一一註明,其中應有二至五節之漏失,造成日後對"墓、

  宅、喪、弔、勾、絞"等之缺乏史淵考證,從經文中可信"有此一說",卻又是詳情

  不明。)

  051.全逢本卦相應,而出自尊顯。

  註:"全",是全四柱,如甲人亥卯未,四柱全與木三合(卦)相生相應。沒有"金"反

  制之字即為相應,乃屬吉命。此即是後代依此經文演孌成之"從旺格",要緊在一"

  全"字。

  052.返戰無功,定乃出凶人作賊(原文凶誤作軍字)。

  註:此是接上一句,"返戰"即是四柱大部份都與三合(卦)之五行相應。如甲見亥卯未

  ,卻又額外多了一庚或辛等,即造成反剋此卦。一遇反剋卦即壞了事,故曰:返戰無

  功。非但不作吉論,反作凶命。此即是後代之"從旺不成災禍百出"之理哲依據。

  053.命前胎月,再立墳塋。命後一辰,家宅難尋。

  註:命前命後,即如丑日見子月謂命前,丑日見寅月為命後。胎字,即年柱。此即是後世

  所稱之"夾角",命前寅見丑,再立墳塋:常見喪事。命後丑見寅,家宅難尋,居主

  不定,但貴命亦可帶此"夾角",無非人丁單薄,常調遷耳。

  054.生逢酉戌,小人奴婢多憂。

  註:日支、時支為酉、戌相連,多為隨他人奔走衣糧,略有資產,常遇小人騙取。

  055.龍常寅,亥卯未,經商利絡綿綿。

  註:龍是甲,常是酉,排成四柱即是下例。

  如:?未、?亥、甲寅、?卯

  ?未、?酉、甲寅、?亥

  上為"從旺",下為"酉"官制日干臨官,皆主商人之富。

  056.甲乙壬癸全逢,女作煙花之色。

  註:四柱全屬"水、木"二局,男命則吉,女命漂另。

  057.三丁二丙到金,口舌生瘡。

  註:"三"是八卦之數,"三"是"東",即是卯--丁卯也。"二"數是"西南"、"坤"

  、"申"也,即是"丁卯、丙申"日、月,主口舌之病。此亦為醫家五行,應排於前

  十干病症之處,脫漏。補抄于此。

  058.艮金瘦小,離坎高雄。

  註:艮是寅,金是庚,"庚寅"為自坐絕地,故"庚寅"之金,是瘦小(弱)之金,離是

  丙、坎為壬,"壬丙"為水火既濟之象,反作旺論。

  059.子午陰陽盛衰,二卦分兆。

  註:即子、午配離坎二卦,丙午壬子為盛,壬午丙子為衰。

  060.南多北少,家破人亡。

  註:四柱只見火、水二局,而火多水少,主家宅不安。

  061.反此之方,男女消落。

  註:四柱只見水、火二局,而水多火少,亦主人丁不盛,此二句皆指水、火未濟之意。

  062.東方全見,妻兒則難保長春。

  註:此為後期"陽干從氣(三會)陰干從勢(三合)之依據,陰陽干同見三會、或一合、

  或一天干同時見"會合"。

  如:戊辰、乙卯、甲寅、乙亥

  此例天干"甲、乙"木全見,地支既有"寅卯辰"三會木,又有"寅亥"六合木,為

  東方"木"全見。

  如:甲寅、丁卯、甲辰、乙丑

  此例為此經之例。

  如:甲寅、丁卯、甲辰、辛未

  此例為推演之後代新例,即是滴天髓所稱"方要方兮局是局"。

  方局不可混,乃是依此經文之天干全會,而悟入地支"局、會"相混之一,則進一步

  之語,即是地支成三會,天干不可共見陰陽木,天支是一甲或一乙,地支不可三會又

  三合,遇之者孤獨之命。

  063.西旺東衰,金旺則家私不吉。

  註:四柱成金、木二局,而金多木少,亦主家宅不吉。

  064.癸壬亥子,工巧之人。

  註:水命臨官帝旺全,主智慧之人。

  065.癸申壬金,鬍人狡佞。(原文申誤為甲)

  註:金即"酉",謂"壬申癸酉劍鋒金"過於鋒利,二者全為人智狡。

  066.月胎歲合,祖立他門。

  註:宋代醫家五行年柱以"胎"稱之,依此為淵源"月胎歲合",即年、月二柱干支合。

  如:庚辰、乙酉、??、??

  主祖上離家大有發達,不可誤作自身離家另立生計。

  067.歲日朝時,自身舍立。

  註:年柱或日柱能得一柱干支之合於時柱,主自身獨立發達,與前一節比照,詳究其不同

  之處。

  068.合分內外,取於進退之方。

  註:進退之方,乃指月支為日干之進"生、旺"退"衰絕"之方位而論。內合優於外合。

  如:??、己丑、甲?、??

  此為己合於甲,為外合。

  如:??、己卯、甲?、??

  此為甲合己,"卯"為甲之旺方,即"進"方,為內合。

  069.略見其強,足見夫妻之勢。

  註:夫妻乃譬喻之意,如月柱己未、日柱甲子,甲己合,日干甲為夫,"己"為妻,月令

  氣勢傾向於甲或己,喻以夫妻孰強孰弱。

  070.合逢四柱,後來妻再立兒郎。

  註:四柱干支互相見合,"後來妻"乃是指經此合以後新成立之五行,如日干"乙"與月

  干"庚"均已個別以"乙"土化"金",辛月干"金"化作"水",新化合之乙庚"

  金"丙辛"水"乃匹配而化,故以"妻"作喻字。"再立兒郎",兒郎是五行四柱所

  產生之"財、官、印、祿、貴人"之詞。原來日干乙木已化合作金,四柱俱合,五行

  已有化變,故"財、官、印、貴人"亦須重立。此節乃是後世化氣格之依據。

  如:丙子、辛丑、乙酉、庚辰

  071.隔合居中,妻子財門須見破。

  註:隔合乃是隔柱而合,如年與日合,月與時合,則合氣不純。"妻、子"指所合起新五

  行之"財、官",福業須遞減等級而論。

  072.造於偏地見多,而二姓三名。

  註:日干六合,比照地支"生、旺、衰、絕"多見衰、絕之位為"偏地"。三姓二名,意

  指日干無一定之所依,而以運程而見變異,平生三好二壞,即時好時壞之意。

  073.時日暗投逢合,孤兒義女。

  註:暗投逢合,即是干支自合,如戊子....或遙合。後世之"子遙巳格"、"丑遙巳格"

  即此之謂也。"孤兒義女",謂不屬日干直屬之"財官印貴",如無人照顧卻又終必

  成立,故喻作孤兒義女。

  074.地刑所見,他母所生。

  註:地刑即"丑、戌、未。寅、巳、申。子、卯"等三刑。"他母"以日主為母,日干在

  "比、劫"為他母,也即是指"比、劫坐三刑"為不吉。

  如:乙巳、甲申、甲寅、丙寅(年干乙劫財,月干甲比肩,地支寅巳申三刑)

  此例即為"比、劫"坐三刑。

  075.丁壬會命敗之鄉,出於偏房外妾。

  註:"敗"是指"沐浴"。

  如:甲子、壬申、丁巳、戊申

  此例為丁日干之"沐浴"在"申","巳、申"合入日柱曰:會命敗之鄉。主母系身

  世見弱。

  076.干合身敗,須信男女娼淫。

  註:"干合身敗"與"會命敗之鄉"含義相同,無非是074.節只指定為"丁、壬"二干。

  此節則是指任何一種天干,合入"沐浴"位即是。

  077.身到旺鄉,有鬼者自須貴顯。

  註:"鬼"即是"官、殺"之別,身旺殺顯,主大吉。

  如:癸丑、庚申、甲寅、丙寅(月干庚七殺,月支、日支、時支為臨官)

  此例即是身旺有鬼(殺)。

  078.坎離子午、丙壬重見,兒子雙生。

  註:"雙生"是指水火重重,吉中之吉。

  如:壬子、丙午、壬子、丙午

  此例為水、火重見,乃"水火既濟"之象。

  079.時與胎月連合,必須延月而生。

  註:"連合",指三會,非指三合。"延月而生",大運月雖以建月而起,但實際運程過

  中氣始發。

  080.辛多旺相,老婦長年。

  註:"老婦"即是"辛"又稱太陰,非指老年之婦人,如辛酉等,不另遇"庚",多主長

  壽,而不主大貴。

  081.金盛逢刑,非法亡歿。

  註:"金盛"如庚申月辛巳日遇"寅"流年併"寅"大運。以"丙寅"為最重,"庚寅"

  為稍輕。明代賢哲,以此反推,以地支有刑,天干無刑。試問"刑、剋"可否以此理

  適用于天干,以剋代刑。取諸八字來考證,結論是可以適用,即是四柱皆金盛,即便

  地支不遇刑,但見天干有反剋,如遇有丙、丁火,臨庚辛金,亦可論凶。此即是後代

  "從旺不成,災禍百出"。

  082.甲逢壬癸,生於江水之中,遠去他鄉,孤木柱逢多水。

  註:甲日干,而四柱壬癸俱根通地支,則一生漂泊不定,也即是後代以"甲逢水旺漂浮"

  多加註作死木,其原始依據在此。

  083.辛乾丙巽,術士醫流。

  註:此句排倒天干,為"丙乾辛巽","乾"是"戌亥"。後代以此稱"戌亥"為"天羅"

  。"巽"為"辰巳"稱為"地網"。三命通會147頁"男怕天羅,女怕地網。火命(

  丙)有天羅,女水土命有地網",皆偏業之流,故知原文應為丙乾,以女命水土人,

  而不言辛。乃土生金,金生水,辛為中心之五行。年代久遠相互均有抄誤,二相對照

  即可互為對證補足。

  084.隔干支有相刑,生人斜眼之刑。

  註:此句有二種標點。一、陽干,支有相刑。二、陽干支,有相刑。前者為陽日干地支有

  三刑為重,後者為同柱干支,上下反剋,如"己卯"木剋土,後世劃出稱下賊上,斜

  眼之疾,意謂心地不正。

  085.旺中戊己,後代為官。

  註:戊己坐四庫"辰、戌、丑、未"者,福蔭子孫。

  如:丙辰、辛丑、戊戌、己未

  086.太乙與神后休囚,陰謀爭訟。

  註:太乙是"巳",神后為"子",丙子遇辛巳,多是非。

  087.五陽前建,定出清官。

  註:如甲丙戊庚壬,甲日人遇前建,建祿為寅,進則為卯(帝旺),臨官帝旺全者,為人

  清正,李虛中稱之謂"旺而有祿"。

  088.五陰後建,犯刑空,盜賊非橫。

  註:"五陰",乙丁己辛癸,後建即冠帶位,若遇刑,則不吉,尤以乙干遇兩"辰"為自

  刑,後代截此一節,略為誇大些曰:冠帶重逢,女命必有風聲之露。指"乙"日則可

  ,餘干不宜,失之以一偏全。

  089.相沖辰戌,丙戊居墓者凶。

  註:辰戌相沖本是不吉,而以"丙戌、戊辰、丙辰"天干為最重。如丙辰、戊戌、丙戌、

  戊辰等,大運遇之亦作如此論之。

  090.辰多而鬥訟官嗔。

  註:此節連上節,以"丙戊"天干而言,地支多"辰",主官訟常見。若甲辰、庚辰、壬

  辰,"辰"多即不作此論。

  091.戌見而凶頑小輩。

  註:此謂戌見,乃連上一節,仍以"丙、戊"天干而論,支坐戌多者,性急燥易怒。

  092.天罡如逢日時,散失人口。

  註:謂日、時地支皆遇"辰"日"辰"時,主子息散居一方。

  093.木逢金盛,配遞兒郎。

  註:"兒郎"為"所生"。木"所生"之兒郎為"火"。"木"若見金盛伐木,四柱須配

  置"火"則可制"金"解除伐"木"之勢。

  094.金木安土,門中耗散。

  註:土即辰、戌、丑、未。前節論"丙戌、戊戌","丙辰、戊辰"為凶,此節只論耗散

  ,而取丑、未二支。金與木貴人在"丑、未",若見"乙未、乙丑","辛未、辛丑"

  或"乙未、辛丑","辛未、乙丑"等則貴人相沖,見耗散,但不可作凶。基於耗散

  ,必先已在興旺之地方克以論耗散,否則一名白丁想要耗散亦無財資可散。

  095.五行太過,復為怯敗之宗根。

  註:天地之道,忌於鋒芒過盛,物極則反,太過則危處必傾。

  096.三命道元,推詳強弱之道。

  註:三命道元,即是命道分論三元。天干為"天元",分配天象如甲雷、乙風、丙日、丁

  火....。地支為"地元",分配如子、墨池水,水色青黑屬北,丑、柳岸,乃水中有

  土....支屬天干為"人元",如子--癸、丑--巳、癸--辛....等,各須詳分強弱,今

  人重"人元"常法皆注重,日干與格局孰強孰弱,古法重"地元"。如:子年喜癸亥

  運,歲、時為文章超群。丑年喜己未運,歲、時為上格....等等。

  097.八卦之方能推男女盛衰。(原文男字誤作陰)

  註:本經是以卦配六十甲子,有先後天之分,考諸唐宋二代命家之卦(明、清二代只有繼

  承無開啟發揚之事),以男命取河圖,女命取洛書,而不分陽男女陰,陰男陽女之論

  ,故男命衰於"戌、亥"乾卦。女命衰於"辰、巳"巽卦,而不取"申、未",若未

  先熟悉於八卦,不克使用此節。

  098.明宮九路,更辨陰陽得失。(原文陰字誤作男)

  註:098.、099.二節,一為男女,一為陰陽,誤排正文為"陰女陽男"。若原文為無誤,

  必須尚再加列"陽男"、"陰女"二節。按易卦之理唯河圖、洛書二用,更無他法,

  復考九宮為固定法則,即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中五乾六兌七艮八離九,為後天洛書之數

  ,甲子旬男起七宮,女起二宮,男順行女逆行,不分"陽男陰女"、"陰男陽女"之

  年干,原文排版為不明此理者所誤排。以"子平法"反修改於古典之故,此節亦為不

  先熟悉易理者不克使用。

  099.人逢建破妨害尊卑。

  註:謂臨宮逢沖刑,六親多散聚。

  100.癸巳與乙卯、庚申、丁亥,九流之士。

  註:原文丁亥,誤排戌亥,以"戌辛"音相似,不慎排誤。乙卯、庚申為乙庚合、卯可作

  乙論,申可代庚用,為干支六合金,過旺之謂。癸巳原為財官雙美,遇丁亥則天地雙

  沖,財官均受損,故過旺與過,皆不成大福業。但一夾技隨寓而安之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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