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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易》之”萃卦“

责任编辑: admin 来源: 周易文化 专题文章 浏览次数: 333 更新日期: 2025-09-26 15:43

  《周易》之”萃卦“
  
  第四十五卦 萃 泽地萃 兑上坤下
  


  【萃,亨。王假有庙。利见大人,亨,利贞。用大牲吉,利有攸往。】
  
  (1)译文
  
  萃卦,亨通,君王来到宗庙。利于出现大人,亨通,利于守持正固。用大牲去祭祀可获吉祥,利于有所前往。
  
  (2)解释
  
  古人认为,萃聚天下人的最有效办法莫过于庙祭,所以卦辞说“王假有庙”。
  
  人聚则乱,物聚则争,因此萃聚时需要“大人”的主持,且须萃聚以正,不可苟合悖聚。
  
  古时有嘉会时可干事,必杀牛(大牲)而盟,既盟则可以往,所以“利有攸往”。
  
  【《彖》曰:萃,聚也。顺以说,刚中而应,故聚也。「王假有庙」,致孝享也。「利见大人,亨」,聚以正也。「用大牲吉,利有攸往」,顺天命也。观其所聚,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。】
  
  (1)译文
  
  《彖传》说:萃卦,就是聚集的意思。和顺而且喜悦,刚强者守持中道而有应合于下,就能聚集众庶。“君王来到宗庙”,就是要尽孝祭祀祖先。“利于出现大人,亨通”,是因为大人以正道来聚集。“用大牲去祭祀可获吉祥,利于有所前往”,是因为聚集之时顺应天命。观察聚集之象,就可以明白天地万物的真实情况了。
  
  (2)解释
  
  从卦体看,下体坤之德顺,上体巽之德说,故曰“顺以说”。九五刚中居正,下应六二,所以能够萃聚。
  
  用庙祭先人的至诚之心对待天下人,就可以把天下人萃聚起来。但需有“大人”萃以正道,否则必乱。
  
  天之为德,刚不违中,萃体“顺以说”,以刚为主,是“顺天命”。动顺天命,以享神明,无往不利。
  
  【《象》曰:泽上于地,萃。君子以除戎器,戒不虞。】
  
  (1)译文
  
  《象传》说:沼泽在大地之上,这就是萃卦。君子由此领悟,要修治兵器,戒备聚集产生的意外状况。
  
  (2)解释
  
  泽上于地,水必聚集,所以卦名“萃”。
  
  物聚人盛则有争,有争则必乱,防争防乱则需加强武备。
  
  【初六:有孚不终,乃乱乃萃;若号,一握为笑,勿恤,往无咎。】
  
  (1)译文
  
  初六:心有诚信而不能坚持到底,必然导致萃聚的行为散乱。如果向上呼号,就能与阳刚友人握手而笑,不必担忧,前往必无咎害。
  
  (2)解释
  
  初六与九四正应,本应与九四萃聚,但初六与九四间有二阴相隔,且三承于四,因此对九四疑虑重重,诚信之心不能保持至终,遂心志紊乱而妄聚。
  
  但初六只要以至诚之心,号啕求萃于九四,九四一定会欣然与之萃聚,握手言欢,所以初六不需担忧,大胆前往,必无咎害。
  
  【《象》曰:「乃乱乃萃」,其志乱也。】
  
  (1)译文
  
  《象传》说:“行为散乱并与人聚集”,是因为初六的心志迷乱。
  
  (2)解释
  
  初六疑三与四,故心志迷乱,一旦疑消,必然“往无咎”而有笑。
  
  【六二:引吉,无咎,孚乃利用禴[yuè]。】
  
  (1)译文
  
  六二:牵引聚集可获吉祥,不致咎害。只要心有诚信,即使微薄的禴祭也可献享神灵。
  
  (2)解释
  
  六二以阴居阴,居中得正,与九五正应,必能得其援引相聚而得吉。
  
  六二与九五萃聚,应以诚信为本,犹如祭祀,中心诚敬,即使仪节祭品简薄,也可以献享祭祀。
  
  【《象》曰:「引吉,无咎」,中未变也。】
  
  (1)译文
  
  《象传》说:“牵引聚集可获吉祥,不致咎害”,是因为六二居中守正的心志没有改变。
  
  (2)解释
  
  六二之吉,在于孚信长存,不变柔顺中正之志,于是诚心见引于尊者,薄祭献享于神灵。
  
  【六三:萃如,嗟如,无攸利。往无咎,小吝。】
  
  (1)译文
  
  六三:求聚集不得而发出嗟叹,没有任何利益。前往没有咎害,但有小的憾惜。
  
  (2)解释
  
  六三与九五非应非比,欲求萃而不得,不免嗟叹。
  
  但六三与九四亲比,若求萃于九四,九四必欣然接受。但三、四均失位,所聚非正,所以有小吝。
  
  【《象》曰:「往无咎」,上巽也。】
  
  (1)译文
  
  《象传》说:“前往没有咎害”,是因为六三能够巽顺于上位者。
  
  (2)解释
  
  六三不中不正,无所应与,但处坤体之上,当萃之时,能够巽顺于四、五二阳,故无咎。
  
  【九四:大吉,无咎。】
  
  (1)译文
  
  九四:至为吉祥才能不致咎害。
  
  (2)解释
  
  九四阳刚失正,未居尊位而得众心,下体群阴皆来萃聚,对九四来说易得咎而非宜,必须“大吉”而建树伟功,才得免咎。
  
  【《象》曰:「大吉,无咎」,位不当也。】
  
  (1)译文
  
  《象传》说:“至为吉祥才能不致咎害”,是因为九四居位不恰当。
  
  (2)解释
  
  九四履非其位,却下据三阴,不正而据,须“大吉”然后“无咎”。
  
  【九五:萃有位,无咎,匪孚。元永贞,悔亡。】
  
  (1)译文
  
  九五:聚集时高居尊位,没有咎害,但未能取信于众。长久恒守正固,悔恨就会消亡。
  
  (2)解释
  
  九五当萃之时,高居尊位,但九四已擅据三阴,己德未能广孚于众,故只能自守刚正以免咎。
  
  九五只能反身修己,禀阳刚尊长之德,永久守持正固,久必悔消。
  
  【《象》曰:「萃有位」,志未光也。】
  
  (1)译文
  
  《象传》说:“聚集时高居尊位”,是因为九五聚集天下的心志尚未光大。
  
  (2)解释
  
  九五有其位而无其德,天下人不会信服于他,其萃聚天下的心志未能全面实现。
  
  【上六:赍[jī]咨涕洟,无咎。】
  
  (1)译文
  
  上六:咨嗟哀叹而泪涕满面,没有咎害。
  
  (2)解释
  
  上六处萃之极,以阴乘九五阳刚之尊,内无应援,求聚不得,故“赍咨涕洟”。
  
  若能知危之至,惧祸之深,忧病之甚,不敢自安,亦众所不害,故得“无咎”。
  
  【《象》曰:「赍咨涕洟」,未安上也。】
  
  (1)译文
  
  《象传》说:“咨嗟哀叹而泪涕满面”,是因为上六未能安居上位。
  
  (2)解释
  
  上六处萃卦之极,萃极将散,欲萃不得,如同外放之贬臣不得亲近君父,心中怨艾而嗟叹哭泣。
  
  萃卦总论
  
  萃,即聚。“方以类聚,物以群分”,聚散之时,最能表现天地万物真情。当萃之时,或号、或笑、或嗟、或咨,欢欣悲戚,都是真情流露,所以六爻全部“无咎”。
  
  卦中四阴爻主求聚,其中:
  
  初六位卑不可妄聚,当专一孚诚求应。
  
  六二柔顺中正,利于受尊者牵引得聚。
  
  六三失正无应,却近比阳刚而往聚。
  
  上六居萃之极,欲聚不得。
  
  四、五二阳主来聚,其中:
  
  四居臣位而得众心,须大吉方可无咎。
  
  五阳刚中正居尊位,但需修“元永贞”之德方可“悔亡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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