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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经的真相|既济卦

责任编辑: admin 来源: 中国周易 专题文章 浏览次数: 7 更新日期: 2026-06-05 16:17

  易经的真相|既济卦
  
  此卦下离上坎,在讲渡河。它的六爻,从下到上,是按一阳一阴排列,吉凶占断也是一吉一凶,好坏搭配。其上下卦是水火交错,上下爻是阴阳交错。
  


  人生这道菜,五味俱全,一会儿苦,一会儿甜,从小到老,好运坏运总是搭配着来。是先甜后苦好,还是先苦后甜好?不同时期,大家肯定有不同的选择,也会有不同的感受。但基本上都希望苦尽甘来。
  
  《易经》以渡河为喻,很形象。《既济》是已经过河,已经过河,不就是成功了吗?但卦爻辞作者说,这是“初吉,终乱”。这是一个先甜后苦的卦。
  
  【既济。亨小。利贞。初吉终乱。 】
  
  既济,卦名。
  
  亨小当小亨,转写误倒。亨即享字,祭也。
  
  贞,占问。
  
  筮遇此卦,可举行小享之祭,乃有利之占问,行事在其初阶段则吉,在其终阶段则有乱事。
  
  或读为:“既济。亨,小利贞。初吉终乱。”言筮遇此卦,可举行享祭,乃小有利之占问。
  
  初九:曳其轮,濡其尾,无咎。
  
  曳,以手引之。
  
  轮疑借为纶。
  
  《未济》九二:“曳其轮。”汉帛书《周易》轮作纶,可证轮纶通用。腰带之穗。
  
  图1:《马王堆帛书〈周易〉释文校注》(上海古籍出版社)
  
  图2: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《周易》二六上
  
  濡,沾湿。
  
  尾,衣后之假尾。西周人尚以假尾为饰。
  
  此言:徒步涉水者手曳其纶,水湿其尾,尾湿而纶未湿,是其水不深,平安渡过矣。纶为饰之贵者,故曳之,使不湿。尾为饰之贱者,故不曳,任其湿。贵者重之,贱者轻之,得其宜矣。如此,故无咎。
  
  六二:妇丧其茀,勿逐,七日得。
  
  丧,失也。
  
  弗,汉帛书《周易》作发(见图1、2)。弗、发均借为帗,大巾也,也叫面巾、面衣,妇人出门必蒙之。
  
  逐,追寻。
  
  妇失其帗,筮遇此爻,不必追寻,七日内可得。
  
  很多人将“茀”,释为障蔽车子的帷幔。妇人所乘之车为辎軿,四周有帷幔以障蔽,车无帷幔则妇人不得出行。刘向《列女传·贞顺传·齐孝孟姬》载:“公游于琅邪,华孟姬从。车奔,姬堕,车碎。孝公使驷马立车载姬以归,姬使侍御者舒帷以自障蔽,而使傅母应使者曰:妾闻妃后逾阈,必乘安车辎軿……今立车无軿,非所敢受命也。”此即妇人乘车无帷不行之事。
  
  九三: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,小人勿用。
  
  高宗,殷王也,名武丁,庙号高宗。
  
  鬼方,国名,严允,部落之一,在当时中国西北地区。
  
  《周易古经今注》(清华大学出版社)
  
  克,胜也。
  
  小人,庶民之通称。
  
  勿用犹勿动。
  
  高宗伐鬼方,经过三年,而后胜之,此故事说明战争胜利得之不易。故统治者筮遇此爻,征伐他国,可以胜利,但不易得。庶民筮遇此爻,不可有所动作。
  
  六四:儒有衣袽,终日戒。
  
  儒,《说文系传》引作濡,疑似转写而误。濡,沾湿也。
  
  有犹于也。
  
  袽(rú)即絮字。先秦时代无棉花,富者以乱丝为絮,贫者以乱麻为絮。
  
  此指冬时渡水而言。人冬时渡水,湿其衣絮,衣则一时不可服,人则可能因受寒而生病,故宜终日小心戒惕。
  
  九五:东邻杀牛,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。
  
  “杀牛”下,汉帛书《周易》有“以祭”二字,当据补。
  
  《马王堆帛书〈周易〉释文校注》(上海古籍出版社)
  
  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《周易》二六下
  
  东邻,指殷王朝。
  
  西邻,指周王朝。
  
  禴(yuè)祭,祭名,祭品薄约,仅用饭菜等,不用大牲。
  
  爻辞言:殷王朝杀牛以祭鬼神,可谓厚矣。周王朝仅用饭菜等以祭鬼神,可谓薄矣。但彼之厚祭不如此之薄祭可以实得其福。此盖谓殷王之德腥,鬼神不保佑之,周王之德香,鬼神保佑之,祭祀之得福与否,不在祭品之厚薄,而在祭者之德之香腥。
  
  上六:濡其首厉,厉。
  
  厉,危也。
  
  此亦指渡水而言。渡水而水沾湿其首,虽未溺死,然亦险矣。
  
  《传》解
  
  在六十四卦中,《既济》是唯一六爻皆当位有应的卦。但所系的卦爻辞并不是六十四卦中最好的。虽六爻中无一有“凶”,但上六因处于穷极之处而有“濡首”之厉。
  
  卦辞
  
  既济:亨小,利贞;初吉终乱。
  
  既济卦,下离上坎。 既,已经。济,本义指渡河,“济”前有“既”,则为已经渡过河,故字义有“成功”“已成”的意思。小,指六二。在《既济》中,六爻皆正,各得其应,故柔小者也得以亨通,故有利于所“贞”之事。 初当位有应,所应在四,四当位于互离之中,离为光明,以光明见之于光明,故曰“初吉”。九三上应上六,上六在坎,坎为险,知险而应险,似有乱事,故曰“终乱”。
  
  君子闻“初吉终乱”,当以劝诫之辞,居安思危,慎终如始,否则“终乱”之事也是当然。
  
  彖
  
  《彖》曰:“既济,亨”,小者亨也。“利贞”,刚柔正而位当也;“初吉”,柔得中也;“终止则乱”,其道穷也。
  
  既然卦成《既济》,则大小皆亨,此处特言“小者亨”,言小则及于大,且小者尚且亨通,更何况大者。“天地既交,阳升阴降,故‘小者亨也’。”所谓“天地既交”,交,即为“应”。阳为天,阴为地,既然阴阳相应,则“天地之交”也包含在其中。又二在“田”位,田在地中,二上应九五,九五在天,故二者之相交也是天地相交。《既济》之初、三、五以阳居阳,当位居正;二、四、六以阴居阴,当位居正,故曰“刚柔正而位当”。《泰》极则反《否》,虽然《既济》中六爻皆正,然正不可极,极则有穷尽之时,穷则终成乱。乾极反坤,故曰“其道穷也”。又《既济》之上六为阴爻,居一卦之终,象征着《既济》走向终极的阶段;上六居九五之上,这是以柔乘刚,象征着以臣凌驾于君王之上,有以臣欺君之象,故曰“乱”,乱则“其道穷”。
  
  故《彖传》说:“事已成功,亨通”,说明此时即使是柔小者也获得亨通。“有利”,这说明阳刚和阴柔各得其正,所居之位也适当;“开始吉祥”,这是因为六二以阴柔得居中位;“最终停止不前就会导致危乱”,这说明《既济》之道已经到了穷尽的地步了。
  
  大象
  
  《象》曰:水在火上,既济。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。
  
  上坎为水,下离为火。水在火上,有炊事饮食之象,有火在水下烧,则饮食可成,也是象征着“既济”,即事已成功。又火上有水,有救火之象,即发生火灾后,以水浇其上,则火灭而灾去,救火之功告成,也是“既济”。 君子观此卦象则知有患则应预防,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。
  
  故《象传》说:水在火上,象征着“事已成功”。君子思虑可能出现的祸患而预先做好防备。
  
  《既济》之六爻皆居正得位,且均得其应,故事凡大小皆得亨通,但越是这样,就越是应该守持正道,否则正穷则终乱。从卦象上讲,水在火上既有炊事之成,又有救火之功,二者皆象征着“事已成功”。但是君子之贤就在于能于成功中居安思危,防患于未然,这样才能保住“初吉”的成果。
  
  小象
  
  初九,曳其轮,濡其尾,无咎。
  
  二至四有坎象,坎为轮,坎又为险,见险而“曳其轮”。初动则变,变则下卦为艮,艮为狗,类如“狐”。 艮在坎下,初在艮下,如狐之尾,狐在水中,故曰“濡其尾”。然因初九位正而有应,故曰“无咎”。
  
  《象》曰:“曳其轮”,义无咎也。
  
  上文《经》解,轮,疑借为“纶”,指人在渡河时要揭起衣纶,不使其湿,而衣尾则已沾湿,由此可见,所涉河水不深,故无咎。但是杨天才先生从《传》的角度,认为这里有两个疑点,其一,初爻并无衣之卦象;其二,《说卦》曰:“坎为轮。”故从《传》的角度不应当作“纶”解。
  
  六二,妇丧其茀,勿逐,七日得。
  
  离为中女,故曰“妇”。互有坎象,坎为盗,盗其“茀”,故曰“妇丧其茀”。 因当位居中,又与五有应,“逐”则失位、失应,故曰“勿逐”。二应五,二、五相加为七,故曰“七日得”。
  
  《象》曰:“七日得”,以中道也。
  
  仅就卦象而言,因其居中有应,有应则合,故可以七日复得。六二柔中得位,上应九五中正之主,光明中正,此柔中之最美者。六二在离中,上应九五,又见于离中,离有火光之丽,离而见离,可谓“美而又美”。以女子之美而见之以美,则“茀”为首饰之美。
  
  九三,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,小人勿用。
  
  内卦为离,离为戈兵,三在离以阳刚得位,外卦坎阴为鬼方,高宗为殷之中兴之主,因三以阳刚居卦中,有中兴之象,故曰“高宗伐鬼方”。三年,六为阴暗之极,九三为离火之阳,明能除暗,故上而征之,四至上六为三,以阳胜阴,故曰“三年克之”。
  
  《象》曰:“三年克之”,惫也。
  
  《说卦》曰“坎为盗”,又为北方之卦,故以“鬼方”比之。四多凶且乘三阳,三刚健好勇,且居离火之上,力能胜敌,明能除暗,故有征伐之象。
  
  六四,儒有衣袖,终日戒。
  
  筮得六四则动,动则变,变则二至四互有巽象,巽为绳直,其类如衣。又六四在互离之中,以阴柔为美,故有“儒有衣袽”之象。互卦有离,离为日,四出离外,故曰“终日”。“四多惧”,上承九五,近尊则多惧,也应戒之,处两坎之间(六二至六四互为坎)。坎心为疑,且多险,也应戒之,故曰“终日戒之”。
  
  《象》曰:“终日戒”,有所疑也。
  
  六四过《既济》之中,转有“败絮”之象,在这种时刻就应像《象传》要求的那样“思患而豫防之”,故应“终日戒”。不仅如此,四本多惧,又居坎险之间,故戒备之心不可稍有松懈。
  
  九五,东邻杀牛,不如西邻之禴祭,实受其福。
  
  五坎为月,月出西方,西邻之谓也;二应在离,离为日,日出东方,东邻之谓也。离又为牛,坎水克离火,东邻杀牛之象。五在坎险中,故西邻指九五,再者九五与六二相应,故可知东邻指六二,九五当《既济》之主,故当受因“禴祭”而获得的福泽。故曰“实受其福”。
  
  《象》曰:“东邻杀牛”,不如西邻之时也;“实受其福”,吉大来也。
  
  《系辞》曰:“《易》之兴也,其当殷之末世,周之盛德邪?”九五爻辞的内容类于文王与商纣王之事。五居《既济》而得中正之位,象征着周受命于天。殷纣在东,文王在西,东西为邻。然文王修德,殷纣败德,故神灵所享者不在于祭品丰盛,而在于祭者之有德,正所谓“黍稷非馨,明德惟馨”,所以实受其福者还是西邻。
  
  上六,濡其首,厉。
  
  五自乾来,乾为首。坎为水,乾象没而坎象成,故曰“濡其首”。济至极则终将有乱,故曰“厉”。
  
  《象》曰:“濡其首厉”,何可久也?
  
  居坎险之上,位及穷极,乘五濡首,泰极则否至,故不可长久。
  
  否极泰来,泰极否至,天道循环,一盛一衰,这本是自然之理。但是,上六所处的位置不仅不能延缓“否”来,而且在促使“否”来。这是因为,在《既济》的六爻中,唯有上六当位居上,却以坎险之阴凌乘于五阳之上,这不仅是他自己的不幸,也是《既济》中所有爻位的不幸。也因此,才使得《既济》有“初吉终乱”的遗憾。
  
  《既济》卦的启示意义
  
  《既济》之上卦为坎,下卦为离。坎为水。离为火。然则《既济》之卦象是水在火上。水在火上乃指以水救火而言。即发生火灾,浇之以水,水势压倒火势,水灭其火,是救火之功已成,是以卦名曰《既济》。然救火灾于既生之后,不如防火灾于未生之时,有患而能救,不如有备而无患。推之他事,亦复如是。君子观此卦象及卦名,从而常考虑后患,事先预防。故曰:“水在火上,既济,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。”
  
  客观事物都遵循着物极必反、盛极而亏的必然规律,所以在一切成功安定之后,就面临着如何尽量守定成功的任务。《杂卦》说“既济,定也”,其内蕴就是先秦道家一再讨论的“持盈定倾”之主题。陈梦雷先生《周易浅述》说:“水在火上则水火有相济之功,而其终也有相克之患。盖水能灭火,火亦能干水。思其患而预防,则相为用而不相为害。”相为用是说巩固其成,相为害是说成极转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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