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朋友要房产证加她的名字,但是她们家什么都不出,该怎么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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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样的情况,该分手的就分手,哪怕快要结婚了,能提前断掉也是一件好事。
因为这不仅仅是一个房产证的问题,这还涉及到一个基本的问题:婚姻观念的问题。
正常人都会觉得让男方房产证加名字,自己在婚姻当中什么都不出,这件事做的有点太过分了;
但是她能做出来,而且还振振有词的要求你,说明她已经给自己找了一个借口,在这个借口下,她的行为是十分合理的。
那她最可能找哪几个借口呢?无非是这样的借口:
1.你作为一个男人,养家糊口买车买房本来就是应该的
2.我也贡献了我的青春了,多么宝贵的青春,难道还不是价值吗?
这不管是哪个观念,将来都够你受的,还是赶紧离开比较好,不然接下来的事情就是一场折磨。
女朋友要房产证加她的名字,但是她们家什么都不出,该怎么办?
不信吗?我们往下看。
首先先来说第一种心态,虽然在过去传统观念里,这句话听的没有什么毛病,但是现在的婚姻已经不能让这种观念存在下去。
过去是男尊女卑,男人享受了特权,就必然要在其他地方承担起来责任,因此过去男人是一家之主,赚钱养家都是指望男人一个人来,和女性没有什么关系。
但是现在女性地位崛起了,她们在婚姻当中的角色也相应的发生了变化了:既然你要追求男女平等,你要共同经营婚姻,那么你就要承担起来相应的义务来。
尊重和平等不是那么容易就得到的,都是需要做出来实际贡献,靠着自己的能力获得的。现在这个女生,显然是没有这个意识。
她还是觉得你是应该为这个婚姻的物质基础做出100%努力的那个人,还是觉得你理所应当的应该大包大揽一切。
但是她还不会让你完全大包大揽——做出贡献的时候你来,然后划分的时候她还要共同财产。
这样的鸡贼心态,完全不是把你当成未来生活的合伙人的态度,也完全不是跟你好好过日子的态度,以后这样的婚姻,不仅让你心累,还让她占便宜。
这样的心态,要不得。
再来说第二种心态,乍一听好像也没什么毛病,但是仔细一想,也不对了。
都说女性的青春宝贵,但是男女平等,你也不能说男性的青春便宜。
更何况,这段关系是奔着结婚去的,是明媒正娶的正儿八经的关系,你又没有欺骗她的感情,耽误她的青春——既然是这样,在这件事上,好像谁也不欠谁的。
大家都是在年轻的时候认识的,认识之后你也没有亏欠她什么,也是勤勤恳恳奔着结婚去的,这样的感情就是正常发展,她把青春花在你身上是正确的选择。
既然是正确的选择,何谈“贡献了青春”一说?
自己选择的伴侣,自己选择的爱情,自己决定和这个人走到一起,怎么看都是你情我愿的事情,怎么就能拿着这件事情当成自己谈判的筹码了?
因此,这句话完全不成立:如果你没有做过对不起她的事情,你们一开始就是正儿八经奔着最后的结果去的,那么大家彼此的青春花在对方身上都是个人选择,不能当成自己牺牲的贡献,或者是筹码拿出来谈。
而且,如果这个房产是你们婚前买的,是你爸妈给你掏钱的,就更没有理由来加她的名字了,她从一开始就不该开口问你要这个条件。
我知道,女生对于感情可能没有安全感,总是想要给自己留个后路,多一个保证,出于这个想法,她提出了这个请求。
但是她没想过,这个请求提的一点也不合适:
首先,两个人正打算结婚,她就开始给自己找后路,给自己求保障,不得不让人怀疑这个人结婚的诚意,以及这个人对于你们感情的信心。
其次,她要保证,要的还不是两个人共同奋斗的结果。因为如果是婚内共同财产,都不用她争取,法律自然会保障她,但是法律不能让她分走的,她就要争取了——婚前财产。
说句不好听的:婚前财产,和她有半毛钱关系么?这是你自己带过来的。
所以,她这个时候开口,于情于理都不合适,而且还让人感觉到心里十分不平衡和别扭。
如果她的态度十分坚决,非这样不结婚,那么我劝你还是对于这个婚姻谨慎一些,或许这个人并不适合你,你们的婚姻现在确立还不是时候。
看对于财产的态度最能看出来一个人怎么样,现在她的表现,很让人怀疑她是不是一个靠谱的结婚伴侣。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