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六十四卦之蒙卦
易经六十四卦之蒙卦
第4卦
山水蒙(蒙卦)启蒙奋发

中下卦
象曰:卦中爻象犯小耗,君子占之运不高,婚姻合伙有琐碎,做事必然受苦劳。这个卦是异卦(下坎上艮)相叠,艮是山的形象,喻止;坎是水的形象,喻险。卦形为山下有险,仍不停止前进,是为蒙昧,故称蒙卦。但因把握时机,行动切合时宜,因此,具有启蒙和通达的卦象。
蒙卦注解:
在蒙卦中,有五条爻不当位(天蓝色),都是潜在的或者真正的对主方不利因素,只有一条当位的爻(红色),那是第四爻,表示客方消极被动,是潜在的对主方有利因素。主卦中的三条爻全部不当位,要改善形势,应当从主方着手考虑。需要考虑的是第一条,这是阴爻,表示主方消极被动,是潜在的对主方不利因素,对于主方来说最好是扭转消极被动状态,改为积极主动。
但是,完全扭转消极被动状态很困难,因为主方早已经进入衰落过程 ,要重新返回上升过程,需要有很大的勇气与决心,彻底改变自己的状态,就是说必须有一场彻底的改革,或者革命。比较现实的做法是阴中有阳,在消极被动情况下,采取一些可行的积极主动措施,如果能够这样,正好客方消极被动,是主方行动的好机会。不过,这种阴中有阳的可能性也是有限的,只能是局部地、暂时地取得一些效果,从长远来看,还是避免不了消极被动。
主卦的中爻,也就是第二爻,代表主方素质,阳爻表示素质良好,比如说很富有,或者很健壮。这条爻不当位而有应,是对主方不利因素,这是说,由于客方素质不佳,客方有可能掠取主方利益,而不是说主方应当放弃良好素质,主方不可能在这方面作些改变。
主卦上爻,也就是第三爻。代表主方态度,阴爻表示态度随和,这条爻也是不当位而有应,是对主方不利因素,这是说,由于客方态度强硬,正好制约主方,不利于主方维护和扩充自己的利益。主方的随和态度是出于实力不足,不得不随和,而客方的态度强硬是外强中干,勉强支撑,不得不如此。可见,在这方面主方也不能作什么改变。
总起来看,主方应当做的是:按客方需要,做些对客方有利的事,在条件可能的情况下,做些对自己有益的事。
蒙卦的卦辞以老师对待无知学童为比喻,说明在当前形势下,主方把自己的知识传授给学童,以自己的良好素质让客方受惠,“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”,有时则阴中有阳,维护自己的利益,“初筮告,再三渎,渎则不告”。
蒙卦爻辞中,除了第三爻以外,每条爻辞中都有“蒙”,如果删去判断词,再略去爻的名称,就是一首围绕主题“蒙”的散文诗:
教育开发,就像是给受刑的人解脱手铐与脚镣。教育包容,接纳妇女,生育子女,治理家,不要娶那样的女子,她看见有金钱的男人就不顾自己。
卦辞
〖卦辞原文〗亨。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。初筮告,再三渎,渎则不告。利贞。
〖译文〗顺利,不是我求学童,是学童求我。初次筮问时,告诉他。再三筮问就不恭敬,不恭敬则不告。有利于坚持。
〖解说〗第二爻是阳爻,表示主方素质良好;第五爻是阴爻,表示客方素质不佳。主方以良好素质帮助素质不佳的客方,客方需要主方帮助,主方顺利,“亨”。主方帮助客方,就如同老师根据蒙童要求教育蒙童,“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”。第三爻是阴爻,表示主方态度随和;而第六爻是阳爻,表示客方态度强硬。随和的主方受到态度强硬的客方的刁难。主方不能对客方太随和,“初筮告,再三渎,渎则不告”。
帮助客方,就像是老师坚持主方应当坚持教育蒙童,“利贞”。“筮”(shì),古代用蓍草占卦:“龟为卜,策为筮”。“渎”(dú),轻慢,对人不恭敬:亵渎。因为卜筮是以随机数联系求卜筮的人的提问和答文,答文不可能重复,所以如果多次提问,就得不到一致的答文,“初筮告,再三渎,渎则不告”。在编撰这条卦辞的时候,社会上有卜筮形象,编撰者依此作比喻,说明如果学生再三提问,表现出对老师不尊敬,老师就应当拒绝解答。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