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阴阳学说
易经阴阳学说
阴阳学说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,通过对各种事物和现象的观察,把宇宙间的万物万象,分为阴与阳两大类,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朴素的唯物论和辩证法的思想。阴阳学说认为,一切事物的形成,变化和发展,全在于阴阳二气的运动,它总结出来的自然界阴阳变化的规律,是对立统一的哲学思想,阴阳学说,不仅应用到各个科学领域里,而且成为我国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世界观的理论基础。
一.阴阳学说的起源
阴阳学说的产生,早在夏朝就已形成,这可以从《易经》中的八卦阴阳爻的出现而得证实。八卦中阴爻和阳爻出现在我国的夏朝的占书《连山》中。故《山海经》中有:“伏羲得河图,夏人因之,曰《连山》,黄帝得河图,商人因之,曰《归藏》,列山氏得河图,周人因之,曰《周易》。”这就是说,在夏朝时就有《连山》这样的八卦书,而八卦又是由阴和阳这两个最基本的爻而成。所以阴阳学说,至少起源于夏朝是无疑的。
二、阴阳对立
阴阳对立,是指自然的万物万象,其内部都同时存在着相反的两种属性,即存在着对立着的阴、阳两个方面。如八卦是由阴与阳两种对立的符号组成的,也是由四种对立的符号组成八卦,再由三十二种对立的符号组成六十四卦。故《周易乾凿度》指出:“乾坤者,阴阳之根本,万物之祖宗也。”乾卦纯阳,坤卦纯阴,所以说,阴阳两种对立的矛盾,是一切事物的根本矛盾。然而乾坤虽是两种对立的矛盾,但又是互相统一的。唯有这种统一,然后才能产生变化,生成万物,故阴阳的对立与统一,是一世事物的始终。
三、阴阳属性
阴阳不但统摄了万物万象对立的两个方面,而且具有两种相反的不同属性。然而,事物和现象中对立着的双方所具有的阴阳属性,既不能任意指定,也不能颠倒,而是按照一定规律归类的。那么用什么标准来划分事物和现象的阴阳属性呢?《系辞》有:“乾道成男,坤道成女”,乾为父,坤为母,生震、艮、坎、巽、离、兑六子,六子分男女,即天地生万物,万物无不分为两性。
《系辞》还有:“天尊地卑”,“乾阳物也,坤阴物也”和“阳卦奇,阴卦偶。”凡是类似男、高和奇的性质的都属于阳的范畴,凡是类似女,低和柔的性质的都属于阴的范畴。
四、阴阳互根
阴阳互根,是事物或现象中对立着的两个方面,具有互相依存,互相为用的联系。阴的与阳的每一个侧面都以另一个侧面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,即没有阴,阳不能存;没有阳,阴也不存在。正如没有乾,就没有坤,没有天,也就没有地。《素问阴阳应象大论》说;“阴在内,阳守之,阳在外,阴之使也”。因此,阴阳是互相依存,互相为用的。
五、阴阳消长
阴阳消长,是指事物和现象中对立的两个方面,是运动变化的,其运动是以彼此消长的形式进行的。由于阴阳两个对立的矛盾,始终处在彼消此长,此进彼退的动态平衡之中,才能保持事物的正常发展变化。《系辞》有:“日往月则来,月往日则来,日月相推而明生焉。寒往暑来,暑往则寒来,寒暑相推而成岁焉。”所谓往来就是阴消阳长,由白天变黑天,由黑夜变白天,天气由热变冷,由冷变热。用日月,寒暑的变化的规律,反映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。如果这种变化出现了反常,也就是阴阳消长的异常反应。
六、阴阳转化
阴阳转化,就是阴阳变化,它是事物或现象的阴与阳两种不同的属性,在一定条件下向其对立面转化。《系辞》“阴阳合德,则刚柔有体”。阴与阳是对立的,但又有互相依存的方面,只有阴阳统一起来,才能推动事物的变化和发展,这样阴阳才能长期共存。
阴与阳虽然是两种不同的属性,但又可以互相转化。“生生之谓易"“道有变动,故曰爻”。易,即阴阳相易,也就是阴极生阳,阳极生阴,所以就阴变阳,阳变阴,乾初九阳在下,坤初六的阴始凝,说明乾坤两卦代表着阴阳矛盾的统一体。两卦初爻是阴阳结合,阴阳转化的开始。就是说阴阳互相转化,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,事物只要顺着阴阳变化的规律发展下去,最终就能达到事物互相转化的目的。
天干
十天干,十二地支,《史记》称十干为十母,十二支为十子,又简称
干支。
从历史的发展看来,大概先发明十干,再发明十二支,再发明甲子。早在公元前1562至前1066年殷商时期,便已经有了干支甲子,十干首先被用于商王朝世系的帝号,如成汤名天乙,他的儿子便叫大丁,中丙,中壬,孙子名大甲……。“大桡始作甲乙以名日,谓之干,作子丑以名月,谓之枝”(《运气学说》),这就说明干支的产生与历法有密切的关系。如《殷墟书契前编》七、四四卜辞云:“乙卯卜,是丙雨”、“辛亥卜,昱壬雨”等,都说明十干是记日的。

一、十天干
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、己、庚、辛、壬、癸。
二、十天干阴阳之分
《素问入式运气论奥,论十干》说:“甲、丙、戊、庚、壬为阳,乙、丁、己、辛、癸为阴,五行各一阴一阳,故有十日。”
甲为什么属阴,乙为什么属阳(其它如此)?一是先言者为刚为阳。二是奇数为阳,故甲为阳,甲在先,乙在后,甲奇数,乙偶数,故乙为阴。
三、天干五行
甲乙同属木,甲为阳木,乙为阴木;丙丁同属火,丙为阳火,丁为阴火;戊己同属土,戊为阳土,己为阴土;庚辛同属金,庚为阳金,辛为阴金;壬癸同属水,壬为阳水,癸为阴水。
四、十干方位
甲乙东方木,丙丁南方火,戊已中央土,庚辛西方金,壬癸北方水。
五、十干配五季
甲乙属春,丙丁属夏,戊己长夏,庚辛属秋,壬癸属冬。
六、十干配外五行内五行
1.十干配身体:甲为头,乙为肩,丙为额,丁齿舌,戊已鼻面,庚为筋,辛为胸,壬为胫,癸为足。
2.十干配脏腑:甲胆,乙肝,丙小肠,丁心,戊胃,己脾,庚大肠,辛肺,壬膀胱,癸肾。单为腑,双为脏。
七、十天干化合
甲己合化土,乙庚合化金,丙与辛合化水,丁与壬合化木,戊与癸合化火。
十干化合,是由二十八宿位于天体上的方位来决定的。如“黔天之气经于星、尾、己、分者,”即五行土气在天体上经过心、尾、角、轸四宿时,在十干则适当的甲己方位,因而逢甲逢己年,便是属土的气象运行主事(其他见《运气学说》)。四柱中见甲己天干,就为化土。其化合吉凶与十二支三合相同。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