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行学说的概念
五行始见于《尚书.洪范》,即“五行:一曰水,二曰火,三曰木,四曰金,五曰土┅┅”。人类生活的五种基本物质资料。
即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五种物质及其运动变化。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整体性的思维形态,属多元结构联系的整体思维形态。
五行各自的特性
木曰曲直:生长、升发、条达、舒畅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,属木。
火曰炎上:温热、上升、光明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,属火。
土曰稼穑:生化、承载、受纳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,属土。
金曰从革:沉降、肃杀、收敛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,属金。
水曰润下:滋润、下行、寒凉、闭藏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,属水。
五行的属性归纳
五行的相生相克
l. 五行相生
五行相生,指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五行之间存在着有序的依次滋生、助长和促进的关系。 五行相生次序: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,金生水,水生木,依次滋生,循环无端。 在五行相生关系中,任何一行都存在着“生我”和“我生”两方面的关系。《难经》把这种关系喻为“母子”关系。“生我”者为“母”,“我生”者为“子”。因此,五行相生,实际上就是五行中的母行对子行的滋生、促进和助长。以木为例,”生我者为水,故水为木之母;我生者为火,故火为木之子,余可类推。 2.五行相克
五行相克,指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五行之间存在着有序的依次克制、抑制、制约的关系。五行相克次序:木克土,土克水,水克火,火克金,金克木,依次制约,循环不止。在五行相克关系中,任何一行都存在着“克我”和“我克”两方面的关系。《内经》把这种关系称为“所胜”与“所不胜”的关系。“克我”者为我“所不胜”,“我克”者为我“所胜”。因此,五行相克,实际上就是五行中的某一行对其所胜行的克制、抑制和制约。以火为例,克我者为水,故水为火之“所不胜”;我克者为金,故金为火之“所胜”,余可类推。
五行养生应用
五行作用:
指导脏腑用药:确定药物的颜色、气味、控制疾病的传变
五行养生思路:
相生——虚则补其母,实则泻其子;相克——抑强扶弱(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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