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计然 星命学植根于源远流长的中华文明,以“究天人之际,定福祸吉凶”的神通妙用被后世人传为绝学。 星命之说,头绪多端,如推论星曜,有庙乐垣殿、迟留伏逆、变不变之不同。取用神煞,有天干地支、吉凶善恶、用不用之互异。逆流穷源,顾名思义,莫不有一定之理存焉。看星者不先明诸星曜神煞所以然之理,而欲通贯诸经.断人命吉凶祸福,是犹瞽者舍其杖而问途。七政四余随每年的天干地支,会产生不同的吉凶感应,谓之「十干化曜」,政余十干化曜的起例,有个起例的歌诀:「甲火乙孛丙属木,丁是金星戊土求,己为太阴庚是水,辛气壬计癸罗喉」,近贤吴师青先生说:「政余十干化曜起例系从年干变化,以后诸星起例,皆以年干为主,甲化火,后言火,即甲木也,乙化孛,后言孛,即乙木也,余仿此。盖以十干分配月与五星四余,然后以月与五星四余分配六亲,布列星盘,浑去十干名目,千变万化,而不离正五行生克之宗旨,扼定官星作主,到底一线串通,此政余十干化曜之所以为极妙也。」 化曜是指以生年天干为基准,按一定对应关系,将除太阳外的其他十干星曜,分别确定为十个象征星。针对其用法,果老派是讲将其与各后天宫位相对应,作“同论”;而天官派以星曜化十干,以十神分配十曜,将子平之生克取用配入星盘,论人祸福,与子平之财官印食,一气融贯。 近人论及化曜多依星化干配十神,十神再转变曜, 「天禄」者即子平所谓「比肩」,「天暗」者即子平所谓「劫刃」也,「天福」者,即子平所谓「食神」,「天耗」即子平所谓「伤官」,「天荫」即子平所谓「偏财」,「天贵」即子平所谓之「正财」,「天刑」即子平所谓「七煞」,「天印」即子平所谓「正官」,「天囚」即子平所谓「枭印」,「天权」即子平所谓「印绶」。 于是赫然发现果老“十干变曜表有错”: 原表( 化成十干) 火孛木金土月水旡计罗 年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禄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吉 元 权癸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 吉 印---阴年有错 囚壬癸甲乙丙丁戊己庚辛 凶 枭-------------- 印辛壬癸甲乙丙丁戊己庚 吉 官---阴年有错 刑庚辛壬癸甲乙丙丁戊己 凶 杀 ------------- 贵己庚辛壬癸甲乙丙丁戊 吉 财---阴年有错 荫戊己庚辛壬癸甲乙丙丁 吉 才 -------------- 耗丁戊己庚辛壬癸甲乙丙 凶 伤---阴年有错 福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甲乙 吉 食 ------------- 暗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甲 凶 劫---阴年有错 禄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吉 元 ----------- 禄火孛木金土月水旡计罗 吉 | | | | | 错 错 错 错 错 更正表( 化成十干) 火孛木金土月水旡计罗 年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年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禄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火孛木金土月水旡计罗 吉 元 禄 权癸壬乙甲丁丙己戊辛庚 罗计孛火金木月土旡水 吉 印绶 囚壬癸甲乙丙丁戊己庚辛 计罗火孛木金土月水旡 凶 偏印 印辛庚癸壬乙甲丁丙己戊 旡水罗计孛火金木月土 吉 正官 (天官) 刑庚辛壬癸甲乙丙丁戊己 水旡计罗火孛木金土月 凶 七杀 贵己戊辛庚癸壬乙甲丁丙 月土旡水罗计孛火金木 吉 正财 荫戊己庚辛壬癸甲乙丙丁 土月水旡计罗火孛木金 吉 偏财 耗丁丙己戊辛庚癸壬乙甲 金木月土旡水罗计孛火 凶 伤官 福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甲乙 木金土月水旡计罗火孛 吉 食神 暗乙甲丁丙己戊辛庚癸壬 孛火金木月土旡水罗计 凶 劫财 禄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火孛木金土月水旡计罗 吉 元禄 耶律楚材天官经天官星格真诠 甲气 思己月而利达,金兮乃我之愆; 乙水 见戊土而舒畅,木兮为祸之源.(金 火 ) 丙罗 欣逢辛紫气,怕见月曜; 丁计 最喜庚水宿,愁遇土伤. 戊孛 兮欣罗而忧紫气; 己火 兮爱计而忌渊源(水). 庚金 喜孛而忌罗克; 辛木 宜火而恨计煎. 壬月 逢金而有色,恶哉月孛莫相联; 癸土 见木而宜禄,虐哉炎火而熬燃. 故论上公之格,独以天官为先. 说明:以上赋文,每干取天印(天官,正官),天贵(正财)及天耗(伤官)三宿来论. 请对照上表即明.上述错误,星学大师吴师青先生早在1980年代即已指出,可惜他的书如 [中国七政四余星图析义]书上有意无意留了一些错误,如紫气(辛)癸人见为 枭神(误为食神),戊人见为伤官(误为正印),当然己壬人也错.又如计都, 丙丁戊己人见为七杀,正官偏财正财,书上却印了偏财正财七杀正官. 推其因,古诀仅示例甲干,后人自作聪明,列出错误的表,久之原理无存,以讹传讹,最终以假乱真矣. “原理无存,以讹传讹”说得好。到底是那个不明原理以讹传讹,最终以假乱真。且听计然一一道来。 要明白孰对孰错,自然要先明白原理。霍敏卿,曹仁麟皆耶律天官一派以十神为化曜,与果老化曜用法不同,已无异议。大家认为有问题的是果老化曜。 对 果老化曜巨著《星学大成》武陵版 p.49)给出的解释是“ 甲乙丙丁戊已丙丁庚辛壬癸专配火孛木金土土月水气计罗,而太阳不与者,皆十曜皆由阳君所授,分配十干而化为禄,一定之序也。以下凡化福者皆其食神, 化荫者皆其偏财, 化贵者皆其六合,化刑者皆其七煞,化囚者皆其枭印。 化暗者,五阳干皆是阳刃, 五阴干皆其是伤官。 化耗者,五阳干皆是伤官,五阴干皆是正财。 化印者,五阳干皆是正官,五阴干皆是正印。 化权者,五阳干皆是正印,五阴干皆是比肩。 夫伤官、阳刃,俱为之耗。正官、正印俱为之印,此理固然。而五阴干以正财为耗,以比肩为权,何也?盖五阴柔顺,能济五行之刚,而不能克五行之刚,今见所足用力有损,故谓之耗。五阴虽有印绶相生,阴柔不能主事,故赖阳干比助而后有力,故谓之权。此天地自然之道,阴阳不易之理也,岂易知哉!” 真是以玄解玄,以不知解不知,万民应的解释等于没有解释,这倒是“易知哉”! 要了解果老化曜的原理必先明白中国命学的历史。 中国命理之发展是分两个阶段的,近贤梁祥润曾说:明代论命,是以年为主,以及兼顾纳音五行。大约在明代末叶万历年以后。逐渐转移至以日为主,同时也扬弃了纳音五行。 星命学盛行与唐朝。后。唐朝李虚中另辟蹊径,去掉星盘,“以人之始生之年月日所值日辰支干,相生盛衰死王相斟酌,推人寿夭贵贱,利不利…”其说汪洋奥义,万端千绪。其法以年为主,年之干为禄,年之支为命,干支纳音为身。从年引至月日时,观其长生禄旺墓库所居何宫,及分纳音生克而推吉凶祸福。从《虚中命书》里很容易看出,其所论五行,基本上都是纳音五行,而不是正五行。如书中“五行相敌,二凶一吉”之语,注者即云:“须以六十纳音支干轻重取旺衰制度,方定贵贱也。”李虚中不仅抛弃了星宿宫度,也抛弃了星命学中大量的星曜神煞(只保留了其中极少一部分),改变为以八字干支及其纳音五行论命 迨五代徐子平出,认为以年为主和以纳音五行论生克的方法不甚合理,应验率也并不是很高。其传人徐大升在其编著的《渊海子平》这部子平代表作中就指出:“或以年为主,则可知亿万富贵相同者…”还说:“俗以甲子作海中金,即娄景先生以前,并无金在海中、火在炉中之说。子平之诀,不用胎元小运,不用纳音,专以生日天元为主,配合八字干支,并支中所藏者人元,或当生为财、为官、为祸、为福,依此参详人命贵贱,得失荣枯,贤愚可知矣。”因此,子平命学在虚中命学的基础上,又做出了如下5项重大革新: 1、虚中以年为命主,子平以日为命主; 2、虚中以纳音化气五行论生克,子平以正五行论生克; 3、虚中以年柱纳音五行配合月日时取格,子平以月令正五行配合年日时取格; 4、虚中以星辰或年柱纳音五行套取神煞,子平以日或年之正五行套取神煞; 5、虚中以七政四余化为天干,名为天星化曜,并以此星曜论命,子平则只取财官印食等十神(此十神也出自星命学之天星化曜)论命,其余星曜统统废除。 然则,年干有十,日干同样有十。如若“或以年为主,则可知亿万富贵相同者…”难道“以日为主”就无“富贵相同者”了吗?况且,从古至今,七政及地理之学仍遵循以年为主的圭臬。子平命理和虚中命理谁好谁坏,恐难下定论。 我们把以年为主的称为“古典易学”,以日为主的称为“经典易学” 那么,果老派七政自非古典易学无疑。而天官派七政那是借鉴了后期子平的理念发展而成。由是不懂古典易学理念的学人自然无法明白果老派天星化曜的原理。人们当然就“原理无存,以讹传讹”了。 计然以为果老十干化曜的理论其实既是古典易学的十干化气说。且看: 1.正官 甲见辛,辛为官;乙见庚,庚为官;此皆从化气而名。古法重化气,正官皆化气所最贵。盖甲土克辛水,甲为主,辛为客,主克客为古法所取。即卜筮亦复如是。若乙庚则作合矣,故 果老以阳干甲见辛为化印,阴干乙见庚化贵,余可类推,阳干正官化印皆主克客,阴干正官化贵皆主客和。 2偏官 甲见庚,庚为偏官,乙见辛,辛为偏官,本位对宫第七位,亦名七杀。以化气证之,偏官皆泄气,古法重化气,即忌泄气,何言之?甲土为主,庚金为客,甲见庚为主生客,即泄气也。乙金为主,辛水为客,乙见辛为主生客,亦泄气也,无论阴阳皆以偏官为化刑。皆化气客泄主,可类推也 3.正财 正财有优劣之分,阳干正财为优,阴干正财为劣,非如偏财一例可取也。阳干正财,如甲之正财为己,己为妻甲为夫,化气一合可取也。阴干正财,如乙之正财为戊,戊之化气为火,乙之化气为金,火克金不足取矣,余可类推。此为子平家所不知也。故果老以阳干正财为化贵,阴干正财为化耗 4.偏财 偏财以化气证之,有生我之力也。如甲之偏财为戊,戊火生甲土也。乙之偏财为己,己土生乙金也,(财旺身弱之说,不必信矣)无论阴阳干皆以偏才为化荫,皆化气客生主,可类推也 5.食神 阳干丙为甲之食神,甲土克丙水,以化气证之,甲为主,丙为客,主克客为化气之所取也。阴干丁为乙之食神,以化气证之,乙金克丁木,主克客为化气之所取也,果老无论阴阳皆以食神为化福。皆化气主克客,可类推也 6.伤官 伤官伤正官也,阳干伤官化气为克,阴干伤官化气为泄,如甲阳干见丁,丁为伤官,即丁木克甲土也。乙阴干见丙,丙为伤官,即乙金生丙水也,克与泄为化气所忌。故果老以阳干伤官为化耗,阴干伤官为化暗。 7.正印 以化气证之,甲之印为癸,癸火生甲土客生主也,乙之印为壬,乙金克壬木主克客也。客生主,主克客皆为古法所取。故果老以阳干正印为化权,阴干正印为化印。 8.偏印 偏印为枭,古法所不取,如甲之枭为壬,以化气证之,壬木克甲土也,乙之枭为癸,癸火克乙金也,不明化气,不知枭之为害也。子平家知其害,不知其所以害,无他,不明化气也。无论阴阳干果老以偏印化囚,皆化气客克主也。 9.比肩 如甲见甲,乙见乙,是为同类,化气无同类之嫌,如甲见寅为禄,甲见甲,甲亦禄也,乙见乙,乙亦禄也。甲禄在寅,寅即甲也。乙禄到卯,乙亦禄也。无论阴阳干果老以比肩为化禄。 10.劫财 阳干劫财即阳刃,甲之劫财为乙,乙即卯也,甲见卯,卯为刃,刃为古法所视为凶煞也。以化气证之,乙金泄甲土也,泄气为古法所忌。阴干劫财无刃,如乙阴干见甲非刃,反为可取,其化气甲土能生乙金也,乙见甲,与甲见乙,同为劫财,然因主客不同化曜天渊之别。故果老以阳干劫财为化暗,阴干劫财为化权。 万民英正处在梁祥润先生所说的由年干向日干转移期,其书虽摘录古法,但毕竟以日干为主,对古典命理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,十干化曜岂是一句“此天地自然之道,阴阳不易之理也,岂易知哉”所能了。 愚以为,果老之化曜核心在化气。化曜相同,化气必同。总结如下: 化气主客同,阴阳干皆以比肩为化天禄主应:成果、独立、发展。 化气主客同,阴干正官阳干正财化天贵主应:发财、添丁。 化气客泄主,阳干劫财阴干伤官化天暗主应:不顺、倒霉。 化气客泄主,阴阳干皆以偏官为化天刑主应:打击、病痛。 化气主克客,阴阳干皆以食神为化天福主应:幸运、圆满。 化气主克客,阳干正官阴干正印化天印主应:崇高、有权。 化气客克主,阳干伤官阴干正财化天耗主应:损失、是非。 化气客克主,阴阳干皆以偏印为化天囚主应:劳碌、生病。 化气客生主,阴阳干皆以偏才为化天荫主应:得财、幸运。 化气客生主,阳干正印阴干劫财化天权主应:掌权。 按: 近有朱荣老先生发掘古法命理,其以年干为本,以化气真假为主线,以神煞为纲,其运用之妙非子平派所能知。 所谓“五行旺衰之多端,何如神煞吉凶之一象”,奇门遁甲云“神助大于一切” 化曜之化气解,乃计然的猜想,是否符合古贤本意,不得而知。因本人对七政并未入门,几年来无意发表(当年看《星命决古录》的感悟,资质愚笨没有深入后放弃),然近来对古法命理兴趣大增(---受朱荣命理书籍的激发),而网络上对古法命理诋毁者重。故大胆发此文,望能得一二同道师友共研古法,望其不吝赐教,计然在此感谢盼望之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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